3月14日,雷士照明发布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称,雷士照明于2013年8月28日与德豪润达根据德豪润达销售协议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而雷士照明拟继续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德豪润达进行相关交易,因此,于2016年3月14日,与德豪润达订立新德豪润达销售协议。新德豪润达销售协议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起三年。
根据新德豪润达销售协议,雷士照明同意按非排他性基准向德豪润达及其关联公司销售产成品,包括但不限于LED灯具。雷士照明交付的产品的品质、数量及技术标准须符合为每笔销售订单而签订的单项合同中载明的德豪润达及其关联公司的标准。
雷士照明表示,订立新德豪润达销售协议的理由及益处是鉴于德豪润达及其关联公司于未来三年对该等产成品的持续需求,而德豪润达及其关联公司所已付应付的费用具有竞争力,故此订立新德豪润达销售协议。